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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“第二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的通知


 

 

一、申报范围
    2008年申报范围包括未列入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国家“211”重点建设大学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具有较强行业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学(各省推荐的地方高校名额为1-2个)。
二、评选方法及名额
    采取学校申报、专家评审、教育部批准的方式选定项目参与学校,2008年批准50所左右参与学校。
三、申报要求
    请申报学校认真研究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》(见附件15),并按照指南要求,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。
四、申报方法
    未列入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国家“211”重点建设大学请按以下程序自行申报;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地方高校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,再按以下程序申报。
    1.请申报学校登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网站(http://innovation.hust.edu.cn),下载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联系人信息表”(格式见附件16),并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本校负责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发邮件至邮箱:yinhui08@moe.edu.cn。
    2.各申报学校联系人于2008年5月15日起,以本人实名作为用户名,登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网站(http://innovation.hust.edu.cn),按要求填报本校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请(申报流程见网站说明)。
    3.将填报好的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》(格式见附件17)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(一式一份),于2008年5月25日前寄至我部高教司理工处。
    4.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   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
    联系人:尹辉 江河
    联系电话:010-66096262
    电子邮箱:yinhui08@moe.edu.cn
    地址: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
    邮编:100816

附件:

   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

   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联系人信息表

   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

    

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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